【君玖资本圈】《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指出:“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法律意见书》,引入专业法律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是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法律意见书》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部分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公告》发布前已登记但无管理规模的机构首次申请私募基金备案的必备重要内容。包括《法律意见书》在内的申请材料经核查通过后,申请机构才可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或申请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等相关业务”,律师作用不可或缺,《法律意见书》为必备文件,基于此项服务的巨大市场空间,君玖律师所成立了主任于大江律师领衔任主任的“私募股权基金专委会”,也基于资本市场的巨大需求,同时成立君玖所主任于大江律师领衔的“资本市场专委会”,业务合作机构:渤海基金、华夏基金、典鼎投资、熙福资本、亚投商学院、芝麻资本、太平洋证券、中玄金融家俱乐部、上海银行家联盟等。君玖所,伴您无忧掘金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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