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玖法讯


“职称补贴”悬案

2016-10-21

“职称补贴”悬案

文/赫暄

        本来应发放的职称补贴,但是单位就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裁决不予支持,王女士还能拿到自己该得得报酬吗?浦东法院近日判决,单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女士职称补贴。

王女士在被告处工作长达20余年,一直在公司经营部 从事招投标、预结算等工作。原告自从2007年获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后,又担任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职,受被告指派担任“上海某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的项目负责人,原告业已签署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在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后,之前两年被告都给王女士发放了职称补贴,2013年度也发放了3万元扣税的职称补贴,但2014年和2015年的就是拖着不予发放。为此,王女士申请仲裁至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仲裁委员会却在被申请人方未出庭的请款下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决对王女士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怎么办?王女士通过友人找到君玖律师事务所于大江主任,委托于大江律师维权。  

经过几次开庭交锋,原告也申请了前同事出庭作证,法院终于做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王女士已经提交了被告公司作出的《关于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原件,其中记载,“职称、技能补贴仍按2010年元月17日关于人才薪酬激励方案执行”。而被告虽然否定原件,但未提出真实性鉴定申请,亦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故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法院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

        2015年12月30日,就上述两年度的职称公司问题,原告为了主张权利,写了一个情况说明,明确表明“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职称工资60000元至今未领取。”被告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朱国才写下“情况属实,按往年标准执行,”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赵敏特别注明“该职工一级建造师公司近几年在项目上使用,建议按一级项目标准执行”,公司董事会秘书宋军签署“同意”,公司其他领导孙爱民同意“请人事部门按公司工资标准执行”。法院最后认定,上述人员签字应认定为被告的意思表示。

        前同事出庭作证证实,公司根据建造师的级别不同,按照不同标准发放,一级建造师的职称补贴的标准是每年30000元。法院对该证言予以认可。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女士职称补贴。

        经过艰难的维权,王女士终于拿到了本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